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出台《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》,以十條規定規範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,意在治理朋友圈和公眾號等公眾信息服務中的某些亂象。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隨身碟中,朋友圈是朋友親密互動的陣地,兼具“大喇叭”的媒體屬性,能迅速產生一傳十、十傳百的傳播效果。然而,微信朋友圈裡信息雜蕪,隨手轉等社交心理習慣,助長了不負責任的謠言散播,還被強媒體屬性的部分微信公眾號廣為傳播。用戶不堪其擾,通過運營平臺投訴,卻發現往往石沉大海。微信有超6億用戶,其中約4億活躍用戶,是當前中國使用人數最多、活躍度最高的移動即時通信工具。一起起謠言事件,破壞了正常的網絡傳播秩序,嚴重危害了公共利益;一起起用戶隱私泄露事件,警示著用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正面臨威脅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。不希望自己成為謠言的受害者,就應當充當網絡空間秩序的構建者和使用者,避免成為造謠者和傳謠者。朋友圈就該傳播正能量。我們不僅應加強對謠言的甄別能力,規範發言,還應努力成為真相的傳播者,用理智遏制謠言的傳播,用真相擊碎造謠者的不良企圖。這樣,朋友圈就能夠傳遞正能量。據新華社電  (原標題:朋友圈就該傳遞正能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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